下班途中接娃遇事故算工伤吗?“合理道路”这个知识点值得了解!

liukang20241周前吃瓜知乎1063
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
【故事】
现实日子中,许多双员工都要统筹作业和家庭,每天上班前送娃去校园,下班后再顺路接娃放学。
大人接送孩子途中遭受事端,能算工伤吗?
近来,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一同这样的案子,依法厘清“上下班途中”的“合理道路”。
张某是长沙市岳麓区某中等职业校园的一名教师。一天晚上,张某在单位加完班后,骑电动车去接女儿放学。
路上,张某不小心产生交通事端后受伤。经交警部门确定,张某在此次交通事端中负非必须职责。
事发后,张某请求工伤确定。长沙市人社局检查后以为,张某受伤景象契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则,故作出确定工伤决议。
对此,张某作业的校园表明不服,诉至法院,要求吊销这份《确定工伤决议书》。
法院经审理确定,事发当晚,张某在单位加班事实;张某下班后,在接女儿放学途中产生交通事端受伤,事端产生时刻在其下班途中的合理时刻范围内,事端产生地点在用人单位至张某女儿地点校园的合理道路上,张某下班后去接女儿放学归于从事日常日子所需活动。故长沙市人社局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的案涉《确定工伤决议书》,首要依据充沛,适用法律正确,程序合法。
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【说“法”】
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三级法官 李鑫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(六)项规则,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,应当确定为工伤:在上下班途中,遭到非自己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端损伤的。
司法实践中,“上下班途中”和“非自己首要职责”两点,易引发争议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》第六条规则,罗列了“上下班途中”详细景象,其间第三项为“从事归于日常作业日子所需求的活动,且在合理时刻和合理道路的上下班途中”。
本案中,张某在下班途中接小孩时产生非自己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,应当确定为工伤。该案为“合理道路”断定供给可操作性规范,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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